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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手册(含制度表格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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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手册(含制度表格范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手册目录

第一章综合318

第二章锅炉篇.1942

第三章压力容器篇.4365

第四章压力管道篇.6681

第五章电梯篇.8299

第六章起重机械篇.100117

第七章厂内机动车辆篇.118130

第八章液化气站篇.131XXXX616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负责人设备工程部会务部物业部总务部安监部锅炉_台压力容器_台压力管道_种电梯维修乘客电梯_部自动扶梯_部乘客电梯_部载货电梯_部铲车_台电瓶车_台电瓶车_台杂物梯_台人员培训安全工作协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则

一、管理目的:确保全单位特种设备正常运作,保障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适用范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定义的特种设备

三、管理要求:

1、特种设备管理组织架构: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管副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检测、维修、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2、特种设备的采购:特种设备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特种设备的安装: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安装资质。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安装单位应向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下称特检院)申报检验,检验合格后向区质量技术监督登记获得使用证后,将随机附带资料移交至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特种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4、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由设备管理部门按时联系特检院进行年检。

5、特种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维修正常后方可使用。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培训、变动后,由部门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上报至安监部登记。

7、特种设备如需停止使用、报废,使用部门必须由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向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8、外来施工单位携带的特种设备必须有使用证,设备及安全附件在检测期限内,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资料由负责施工的部门上报安监部登记、备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见下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2.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4.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6.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7.保证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8.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9.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在每日投入使用前,都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10.履行好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年月日附表: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类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人代表岗位职责主要职责:

1、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2、熟悉相关特种设备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

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替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主要职责:

1、安全生产负责人在法人代表的领导下,对法人代表负责,按我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领导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和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按我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负责指导安监处编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及提出对其修改的意见。

4、提出聘用我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层人员和制定相关奖惩方案。

5、参与并指导我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6、审批我单位特种设备的更新改造和报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2、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5、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7、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9、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特种设备岗位培训教育部门与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主要职责:

1、向本单位各特种设备应用部门和领导具体传达生产及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及时向领导汇报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要求,并通过书面形式传达至各部门。

3、制定、完善各工种(锅炉、场内车辆、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等)和设备的具体的操作规程、安全制度。

4、记录安全台帐(巡查记录、整改记录、会议记录等)

5、每年1月根据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使用年定外送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与专业培训单位联系,外送培训。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3、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4、负责整理、归档各部门移交档案室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6、为需要查阅利用档案的各部门提供档案原件查阅、复印工作;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7、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本单位档案统计工作。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不设置特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三、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特种设备的调查和现场监察;

四、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为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单位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程序及行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签订责任状;

二、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与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负责人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签订责任状;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

六、按责任状的内容,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一般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发生地点;(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4)事故设备名称;(5)事故类别;(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5、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建立健全我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单位档案管理

1、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安监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二、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使用证复印件、设计文件、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意和事故及处理记录;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竣工档案;停用、缓检的相关申请资料等。以及特种设备有关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

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

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

4、特种设备电梯重大维修验收及年检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

1、材料完整齐全。

4、

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

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

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

5、由档案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归档要求

5、

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

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

3、一台特种设备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

4、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三、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本单位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四、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档案统计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等作业人员应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2、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3、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由申请人或者培训单位持记载了培训情况的申请书,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考核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并由该机构负责实施考核。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资格证件,本单位聘用的,经法定代表人在其资格证件上签章同意后方可从事资格项目内作业。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经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本单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电梯有关专业技术知识。

6、本单位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业务知识培训。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流程图值班领导(联系电话)安全部门值班员(联系电话)企业主要领导(联系电话)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联络电话设备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及联系电话当地质监部门监察人员及联系电话人员救治工程抢险划定警戒应急恢复现场清理现场调查善后处理应急总结培训教育预防措施内部处理上报材料目击者申报定期检验制度(锅炉)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使锅炉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锅炉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锅炉定期检验。

1、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在锅炉定期检验(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锅炉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3锅炉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4申请锅炉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锅炉管理档案保存。配合现场检验制度(锅炉)1.准备有关锅炉技术资料:1.1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1.2锅炉使用登记证和锅炉登记卡;1.3锅炉房记录(包括: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检修保养及改造记录;自控及保护装置定期试验记录;事故记录;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等);1.4历次的锅炉检验资料,尤其是本次内部检验或修理、改造后的检验记录和报告;1.5最近一次安全阀、压力表的检定合格证书。1.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资格证。

2、锅炉内部检验时应做好以下准备:2.1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手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卧式燃油锅炉的烟室门和回燃室检查孔的砖块,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2.2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及烟、风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必须可靠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2.3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2.4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档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2.5对于需要登高检验作业(离地面或固定平面3m以上)的部位,应搭脚手架;2.6安全阀、压力表应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锅炉外部检验应做好以下准备:3.1受检锅炉外部应清扫干净;3.2受检的锅炉必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如还未启动的锅炉,应做好点火升压准备,在检验人员到达现场时能够升至工作压力);3.3辅机和附件自检运行正常;3.4各承压部件无跑、冒、滴、漏现象;3.5自控及保护装置经自行试验合格;3.6安全阀、压力表应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锅炉水压试验时应做好以下准备:4.1清除受压部件表面的烟灰和污物,对于需要重点进行检查的部位还应拆除炉墙和保温层,以利于观察;4.2卧式燃油锅炉的烟室门和回燃室检查孔的砖块应打开;4.3对不参加水压试验的连通部件(如锅炉范围以外的管道、安全阀等)应采取可靠的隔断措施;4.4与锅炉连接的各个一次阀门应经检查试验合格;4.5锅炉应装两只在校验合格期内的压力表,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3倍,精度应不低于1.5级;4.6调试试压泵,使之能确保压力按照规定的速度缓慢上升;4.7参加试验的各个部件内都应上满水,不得残留气体。使用登记制度(锅炉)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及其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锅炉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

四、将锅炉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

五、锅炉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锅炉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锅炉,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

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锅炉登记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锅炉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八、锅炉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九、锅炉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原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和新使用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在登记机关进行。

十、锅炉过户并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一、锅炉过户并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

十二、使用锅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1、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2、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

3、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

4、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

5、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

6、存在事故隐患的;

十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现场管理制度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需上墙悬挂)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现场管理制度司炉工岗位责任制(需上墙悬挂)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现场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需上墙悬挂)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水膜除尘器水量大小。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现场管理制度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需上墙悬挂)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是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3.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3.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3.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3.5检查维修上煤机、出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3.6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3.7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4.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现场管理制度司炉工交制度(需上墙悬挂)

1、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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