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由省、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可在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前提下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分析
地方性法规由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拓展延伸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及相关机构是怎样的?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及相关机构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一般来说,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多个步骤。首先,相关部门会进行调研和立法准备工作,包括搜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问题和需求。接下来,会组织专家、学者、律师等进行研讨和论证,形成初步的草案。然后,草案会经过内部审查和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通过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形成正式的地方性法规。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机构如地方立法机关、部门、专业委员会等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制定、审核和批准地方性法规。这样的程序和机构设置,旨在确保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以促进地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结语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和相关机构的参与。通过调研、立法准备工作、专家论证等程序,最终形成正式的地方性法规。这一过程旨在确保法规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执行性,促进地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第100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