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钱给减肥中心进行减肥活动这种交易方式属于经营者以预售款方式提供服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三条对此种纠纷有所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